北京市限行规定于2008年10月11日正式实施。北京该规定规定,限行每辆汽车每周工作日只能上路行驶一天,规定限制号码牌尾号为单号的第次车辆与双号的车辆的行驶时间不同。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表示,处罚该规定的北京初次处罚将主要采取警告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对于过错轻微的限行车主,如违反限行规定一次或两次,规定交警将会对其进行口头警告。第次对于违反限行规定3次以上的处罚车主,交警将会采取罚款的北京方式进行处罚。罚款标准为每次100元人民币。限行 同时,规定对于有恶意规避限行规定的第次车主,如使用假牌照或其他非法手段来规避限行规定,处罚交警将会对其进行严厉处罚。根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规定,对于这样的车主,将会被吊销车辆行驶证,并处以罚款和其他刑事处罚。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表示,该限行规定的初次处罚将会以教育为主,对于过错轻微的车主将会给予宽容和理解。但对于恶意规避规定的车主,将会给予严厉处罚,以维护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秩序。 |